清明假期将至,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出行及在校安全,保卫处特发布安全提示如下:
1. 各单位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自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 宿管部门、消防控制室、人防空间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强化安全巡查力度,规范做好值班及巡检记录。
3. 工程主管单位要加强假期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守安全施工规范,严防各类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4. 全体师生员工要提高防盗、防骗、防抢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离开宿舍、办公室等场所时务必关好门窗、断电落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警惕各类诈骗案件发生,重点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刷单返利、冒充客服、虚假购票等常见骗局,不轻信陌生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隐私,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等。
5.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公车管理单位做好车辆节前自检及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6. 师生外出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文明驾驶,严禁酒驾、醉驾、疲劳驾驶;乘坐合法合规营运车辆,通过正规平台约车,谨慎拼车,坚决不乘坐 “黑车”,防范出行安全风险。
请全体师生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假期!
保卫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