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报备须知
校内新建、扩建、改建、装修、装饰工程均需向北京语言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备以下1-8项资料一份:
1. 施工单位责任书(附件:《北京语言大学施工单位责任书》)
2. 营业执照
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施工方案
6. 施工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含消防应急预案)
7.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公示)
8. 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疏散应急演练方案
以下9-10项按照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9. 工程金额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为限额以下工程,根据《海淀区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学院路街道进行限额以下工程报备(附件:《学院路地区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报备清单》)。
10. 工程金额100万以上,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上的工程,需到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海淀区住建委)报备。
二、动火许可证办理须知
在施工报备完成后,方可在动火作业前一天向防火安全委员会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1. 凡使用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施工作业均需办理《北京语言大学施工作业动火许可证》。
2. 应逐一、详细、完整填写施工动火许可证,且字迹工整、可辨认,无法辨认不予办理。
3. 携带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完备的一式两份动火许可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学四楼116)办理。
4. 动火许可证实行“一天一办”,当天办理,24小时内有效。有效时间随上级政策调整而调整。
注意:
5. 乙方需按要求在“企安安”平台“动火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动火前、动火结束),动火作业时需视频接入动火报备系统,如未按要求线上报备、系统接入,已办理的动火许可证无效。
6. 施工现场乙方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动火许可证,配有灭火器材、清除动火点半径5米内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好随时启动预案工作;动火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