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教学区内(含学17楼)废弃无主车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满足师生停车需求,同时优化校园环境,建设美丽北语,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语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相关办法,近期学校将开展教学区内(含学17楼)废弃无主车辆的集中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教学区内(含学17楼)废弃的电动车、自行车等。对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统一清理处置。

二、认定标准:悬挂临时牌照(橙色牌照)或无牌照的残损电动车、废旧自行车。   

三、工作流程:1、通知、认领阶段(2023913—1013号):对教学区内(含学17楼)的疑似废弃车辆进行就地圈划和告知,请车主在此期间尽快自行处置废弃的车辆。2、集中转运阶段(20231015日起):由属地公安和街道城管对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进行集中转运保存。3、长效运行阶段(202411日起):对集中清理后新发现的疑似废弃无主车辆,将按照上述机制流程持续清理。   

四、认领手续通知、认领阶段,自行车车主可自行认领本人车辆,规范处置或做好车辆保洁,并整齐停放到划定的停车场所。悬挂临时牌照(橙色牌照)或无牌照的残损电动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购车、上牌证明到保卫处交通防火科(学4112室)开具证明,自行移出学校。  

联系电话:保卫处交通防火科   82303129

感谢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美丽校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保卫处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