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办证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为配合推动北京市交通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醒督促电动车骑行人依规办理行驶证、号牌,保障驶入我校道路车辆的合规合法性,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好维护好校园行人安全和交通秩序,避免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教学区进行许可管理。凡通过北京市交管部门取得电动车登记牌照(含临时牌照)的允许进入教学区,未取得电动车登记牌照的电动车无特殊情况限制进入教学区。请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并相互转告提醒,及时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车登记牌照。
在此提醒电动车骑行人,谨慎驾驶,注意自身安全,避让行人与车辆,有序停放。因电瓶的不稳定性,请不要在办公室、宿舍给电瓶充电,合力防止火险火情。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办证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为配合推动北京市交通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醒督促电动车骑行人依规办理行驶证、号牌,保障驶入我校道路车辆的合规合法性,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好维护好校园行人安全和交通秩序,避免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教学区进行许可管理。凡通过北京市交管部门取得电动车登记牌照(含临时牌照)的允许进入教学区,未取得电动车登记牌照的电动车无特殊情况限制进入教学区。请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并相互转告提醒,及时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车登记牌照。
在此提醒电动车骑行人,谨慎驾驶,注意自身安全,避让行人与车辆,有序停放。因电瓶的不稳定性,请不要在办公室、宿舍给电瓶充电,合力防止火险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