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我校将于12月11日起集中办理2018年教学区停车证,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持有2017年停车证的教职工
12月11日-12月31日(8:30—11:30,14:30—17:00),已办理2017年教学区停车证的教职工,可持2017年停车证直接至海安停车管理处(家属区24楼西侧)续费办理2018年停车证。因办理车证人员较多,请广大教职工尽量选择于12月11日-12月22日集中办理。
(二)需要新办理停车证的教职员工
1、12月11日-15日,18日-22日,25日-29日(8:30—11:30,14:30—17:00)需要新办理停车证的教职员工请携带以下材料至在学四楼西侧交通办公室(116室)审核教学区机动车停车证办理资格:
(1)《北京语言大学机动车车证办理证明》(详见附件1);
(2)工作证或学员证;
(3)驾驶证;
(4)行驶证;
(5)请将(2)、(3)、(4)项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2、非我校在编教职工需新办理停车证的由所在管理单位统一负责办理。本单位统一填写《车证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后,由管理员持《车证信息统计表》及本通知第2项要求的相关材料到交通办进行统一审核,交通办不接待非我校在编教职工个人前来办理。
3、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教职员工,持审核证明到海安停车管理处(家属区24楼西侧)办理2018年停车证。
2018年1 月 1日起,2017年车证作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