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部门职责

1.保卫处(党委保卫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维护校园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部门,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总体统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面协调二级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和政治稳定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完善学校安全稳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二级单位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的业务能力建设和处置突发事件水平;

3.负责起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推动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4.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依法治校,及时处置安全稳定隐患和突发性事件;

5.负责学校的治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在校开展工作;

6.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承担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担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协调调动校内各单位共同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9.负责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

10.负责中国学生、教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现实与虚拟空间给予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支撑作用;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