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审批人到保卫处网站上自行下载北京语言大学文体活动审批表。
2、活动审批人填写该表申请单位、负责人等具体信息,将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要有组织单位、宣传部(综合楼823,82303140)、后勤服务集团领导(综合楼720,82303170)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3、活动审批人到保卫处对活动进行备案,保卫处留存文体活动审批表原件,活动审批人将复印件带走备查。(南门治安科121房间,82303111)
附:关于北京语言大学学生文体活动审批的具体规定
为了营造校园的文化教育氛围,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业余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现就北京语言大学学生文体活动审批事项中涉及外展活动部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允许开展外展活动的类别
1、涉及文化、教育、学习、就业等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外展”活动,允许进入校园;
2、禁止外展活动中的商品买卖行为。
3、禁止借外展活动收集学生信息;
二、活动时间
1、开展活动的时间限制在:每周一至周四的9点至16点;其他时间不允许外展活动。
2、每天只限两个展位开展活动。
三、活动地点
原则上活动的地点限制在篮球场西侧的南面,路的北面的人行横道上。活动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体育锻炼;不得影响路面的正常通行。
四、严格限制活动规模
凡是涉及外展的宣传活动,需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拉、推销;禁止在外展活动中的商业炒作行为,且限制规模如下:
1、一个展棚(3*3米)、三张课桌、两个海报(易拉宝)、四人,散发的宣传品;
2、不得有横幅、背板、幡旗、不得使用麦克风等音响设备招揽学生。
五、申请外展活动所需手续
1、加盖公章、并有领导签名的申请表;
2、外展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的合同;
3、先审批、先开展;
4、提前两周开始审批;
六、其他事项
1、活动申请批准后,不得更改日期,需如期举行;
2、因故不能如期举行的,需重新排队申请;
3、学校大型活动涉及外展的需特别申请;
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5、本规定解释权在保卫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