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校园里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发现重要嫌疑人等紧急情况时,请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82303104、82303103(家属区)。 2.发生物品被盗或遗失事件时,报案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持所失物品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到保卫处24小时值班室办理案(事)件受理手续。 3.当事人应向办案人员详细陈述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经过,如实回答办案人员对相关问题的询问,并随时向办案人员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办案人员仔细记录报案人所陈述的案发经过,特别是一些重要细节及报案人反映的相关线索要认真核实。 5.针对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办案人员会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